张菁、胡春健同志被授予 “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五届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日前,经市院第五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复)审委员会评审,我院张菁、胡春健同志被授予“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五届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张菁同志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十余年来,在法律适用常见问题、检察改革等方面形成自身的研究专长,先后公开发表调研文章26篇,多次获高检院、市院表彰奖励。2010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13年入选上海政法调研人才库,2016年入选高检院“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胡春健同志从检十余年来,办理了“21世纪报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闵行交警被拖行致死案等一批在全国、全市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办案能力受到专家的认可。2011年被评为市第九届优秀公诉人,2011年被高检院记个人三等功。先后公开发表调研文章近30篇,出版个人专著《金融消费者刑事保护问题研究》。
近年来,我院坚持把检察队伍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重视检察专业技能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资深检察业务人才,不断优化检察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着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批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办案骨干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