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提起公诉的东华大学原副校长江建明、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华东平、东华科技园公司原总经理刘更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隐瞒境外存款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我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事实和证据,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全案证据,阐明了指控犯罪的依据和量刑情节。辩护人对部分犯罪事实、罪名和犯罪情节提出辩护意见。公诉人在答辩中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阐释了起诉指控的内在逻辑,并着重分析了3名被告人作为高学历的专家学者和受到组织重点培养的领导干部蜕化变质的原因和警示。最后,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起诉指控没有异议,庭审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