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被评为第十七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院连续第十次获此荣誉。两年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增强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支撑,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创建指导思想,确立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实施《2013年—2014年度创建市文明单位规划》,全面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努力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日前,我院被评为第十七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院连续第十次获此荣誉。两年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增强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支撑,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创建指导思想,确立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实施《2013年—2014年度创建市文明单位规划》,全面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努力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