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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经追加起诉重大遗漏罪行被判处死刑

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我院在办理被告人耿某、郭某运输毒品一案时,发现耿某另有贩卖毒品的重大漏罪线索,遂抽调办案骨干,开展认真调查。经外调内审,查明耿某指使已决犯奚某、郭某某、柏某(均由我院于2008年起诉并被判处死缓)等人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3800余克等犯罪事实。据此,我院在认定耿某参与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000余克罪行并提起公诉的基础上,又对上述新查明的犯罪事实予以追加起诉。

日前,市一中院采纳我院起诉罪名、追诉事实及量刑建议,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耿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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