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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追加起诉一名被告人重大贩卖、运输毒品罪行

时间:2014年11月28日

       我院在审查起诉被告人耿某运输毒品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耿某除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的运输毒品犯罪外,另有指使他人贩卖、运输毒品的重大犯罪嫌疑。为此,我院承办人多方调查取证,并远赴甘肃、青海等地监管场所审讯同案罪犯补强相关证据,全面查明被告人耿某指使奚某等3人(均已被判刑)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3800余克的犯罪事实。据此,我院在已对被告人耿某运输毒品犯罪提起公诉的基础上,又于日前对其新查明的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事实予以追诉,并向市一中院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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