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认真落实检务公开改革试点要求,积极深化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一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整理与公开听证工作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和工作文件,结合执法办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案件公开听证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听证程序、听证员权利义务等工作规范,确保公开听证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听证员队伍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精心选取15名工作能力强、知识经验丰富、参与热情较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组成首届专门听证员队伍,任期五年,规定每次听证活动的听证员人选均从中随机抽取确定,有效确保公开听证工作公平、公正和评议质量。三是加大公开审查实践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凡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公开审查,并根据办案需要,灵活采取公开论证、公开质证、公开听审等多种实践模式,丰富公开审查的方式方法,切实促进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现已在刑检、民检及控申等多个检察工作领域全面推开,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