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对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顾问江杰以集资诈骗罪,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
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陈怡、江杰共同以挂靠、收购等方式先后实际控制泛鑫等3家保险代理公司,并以上述公司名义与8家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协议”,将代理销售保险公司20年期寿险产品虚构成年收益约10%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诱骗被害人集资购买,后又将所骗资金谎称为泛鑫公司代理销售的20年寿险产品的保费,通过保险公司手续费返还等方式套现。至案发,共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8亿余元。2013年7月,陈怡、江杰在将4999万余元港币转至香港后,携83万余欧元等巨额现金财物潜逃境外。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公诉处在严格审查、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积极做好维稳工作,并协同公安机关做好相应处置工作,着力体现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