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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配套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实施新修“两法”

时间:2014年06月27日

  

去年来,我院把贯彻实施新修“两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高检院、市院部署要求,结合分院办案实际,着力抓好“两法”配套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两法”贯彻实施,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以学习调研为基础,明确配套制度的建设要求。一是深入开展“两法”学习。围绕新修“两法”对分院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开展全员培训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局域网专栏交流、处室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两法”修改背景、价值取向和主要内容,着力转变执法理念,深化理解把握,切实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合理拟定配套制度建设方案。聚焦与分院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两法”修改内容,组织对《规范电子数据的运用》等22个新修刑诉法课题、《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机制的调整及应对》等12个新修民诉法课题开展调研,分别形成详尽的调研报告,为配套制度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分院执法办案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实施新刑事诉讼法配套制度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制定《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施细则》等13项配套制度的工作目标。三是抓好项目化推进。按照职能分工,建立由分管检察长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包干实施,研究室统筹协调的“两法”配套制度建设机制。采取项目化方式推进,明确项目职责、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确保配套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各处室按照分工,认真完成配套制度文本的撰写;研究室负责对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逐条审核条文的合法性、逻辑性和可操作性,经报检察长审阅后,提交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有效保障了配套制度的制定质量。

二、以务实管用为原则,提升配套制度的适用性。一是聚焦新增检察职能。重点针对“两法”修改增设的常用诉讼程序或环节,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填补相关领域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制度空白,使执法办案工作有章可循。如会同市一中院协商会签的庭前会议制度,对庭前会议的内容、程序、方式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有效保障庭前会议作用得到正确发挥。二是融汇“两法”精神。围绕“两法”修改提出的诉讼活动新理念,努力把规范执法办案、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司法人权等精神融入制度的条文中,如通过制定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民行申请监督案件受理、答复、息诉工作等实施细则,进一步体现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执法为民的要求。三是不断调整完善。密切关注高检院、市院的最新部署,结合配套制度试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如根据高检院关于检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增加制定了执法办案信息告知等6方面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意见;虚心听取律师代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所提建议,将原先制定的律师接待工作规定扩展为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

三、以督促检查为途径,保障配套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对全院宏观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挥研究室牵头协调部门的重要作用,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逐项了解具体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坚持每季度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分析总结。二是对各部门面上落实情况开展重点工作督查。2013年起连续2年将全面落实“两法”列为全院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各相关处室按时上报执行“两法”及其配套制度的情况,由办公室对照党组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预定进度目标的项目进行督办,并将检查结果与院内每季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相衔接。三是对执法办案具体落实情况跟进检务效能督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今年选取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检务公开等2项制度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工作,不定期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察,确保新修“两法”和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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