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案件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我院于今年4月1日起,在检察外网开设“案件受理公告栏”。一是在公诉案件受理3日内公告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信息,使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程,消除以往邮寄送达周期过长,或因被害人住址变更而邮寄不达的情况。二是在公告中写明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近亲属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及时表达诉求。三是充分借助互联网载体,向社会公众告知受案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案件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我院于今年4月1日起,在检察外网开设“案件受理公告栏”。一是在公诉案件受理3日内公告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信息,使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程,消除以往邮寄送达周期过长,或因被害人住址变更而邮寄不达的情况。二是在公告中写明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近亲属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及时表达诉求。三是充分借助互联网载体,向社会公众告知受案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