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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量刑建议书进一步规范量刑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时间:2014年04月28日

  

日前,我院在办理被告人艾某运输毒品案中,根据其参与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及其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之从犯等法定量刑情节,向市一中院制发量刑建议书,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至13年。该案系我院今年首次采用量刑建议书方式提出的量刑建议。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量刑建议书内容,针对本案量刑事实及情节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日前,市一中院在一审判决中采纳我院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的意见,以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艾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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