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通报2013年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与会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我院及辖区院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加强和改进2014年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沈新康副检察长感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并提出:一是要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从群众最关注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入手,为确保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而建立的社会监督机制,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将不断促进检察机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继续拓展监督渠道,从贯彻实施“两法”入手,结合职务犯罪侦查实际,可以先行探索对“检察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等违法情形实施监督,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旁听庭审等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多渠道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三是要积极弘扬正确的法治理念,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沸点较低、矛盾易发的特点,坚持监督制约与弘扬法治理念相结合,使人民监督员的内部制约职能和对外弘扬法治功能得以多重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