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组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部署和要求,民检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院《加强和改进对辖区检察院个案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对辖区院的个案指导工作。一是注重沟通,对执行修改后民诉法,特别是办案机制调整后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互通信息,提出指导意见;二是注重总结,对区院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和研究,并到辖区院进行现场反馈,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三是注重规范,实行定人对口联系制度,结合处室专业化办案工作,确定以办案科长为相应类型案件的联系人,同时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个案指导明确了层级汇报和处领导负责制。
2013年11月以来,处室负责人以及办案科长已先后4次到辖区院,针对执行修改后民诉法的情况,与区院进行工作座谈交流,对个案提出指导意见。在听取汇报的6件案件中,经成案指导,最终有2件案件由区院提请我院抗诉,另有2件案件由区院向区法院提出检察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