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办理的一起巨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亿余元案,被评为2013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2006年3月至2010年12月间,宁威、戴荣贵以上海中林联合公司名义,用许诺高回报率、借壳上市、虚构林地等方式骗取近900名群众钱款1.6亿余元。我院提起公诉后,经上海两级法院审理,最终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宁威死缓、戴荣贵无期徒刑。该案系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数特别众多、社会影响广泛。案件判决后,得到被害群众的高度认可,他们送锦旗、赋诗歌,又于近期联名致信市人大主任、市分院主要领导同志,以《卫士光荣》一文赞扬办案检察官胡春健同志,文中写到“本案涉及面广、案情复杂,……检察官处乱不惊,他们待人平和,释法说理,内容明确,条理清晰,以理服人,缓解了民众的情绪,赢得了民众的信赖。”
今年,公诉处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立足公诉职能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识,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力争取得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