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系中国证监会移送,由公安部交上海市公安局侦办。
犯罪嫌疑人王某原系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直接参与对某证券股票池的荐股和选股。2010年4月26日至2011年6月24日期间,王某以个人炒股牟利为目的,利用任职优势获取“东风5号”股票交易情况的未公开信息,操控其母在齐鲁证券上海建国中路营业部设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可操控的“东风5号”买入或卖出相同数量的“ST甘化”、“中润投资”等61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达l656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l6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