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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在学习”之——座谈讨论是学习的好方法

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参加“执法能力与践行宗旨”座谈会的体会

 

研究室党支部  樊彦敏

 

 

5月底,参加了院里召开的“执法能力与践行宗旨”学习座谈会,感到这是一种好的学习方法,受益匪浅,现归纳于此,与大家分享。

一、感受到老检察官高度的敬业精神。座谈会由未检处葛志伟处长作主导发言,她真切、实在、意味深长的交流,让我这位80后青年干警跟随着她对往昔办理案件的追忆,对检察机关历史的回顾,感受到检察精神的代代传承,领略到老一辈检察官的敬业精神。她的发言促进了我对当前工作生活状态的一种反思,通过对比,我感到自己需要不断加强对理念、信仰和检察精神的继承,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化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从更高的高度来看待自己所追求的事业,正确看待工作与生活,自身与群众的关系,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力争做到“上知天文地理,下懂鸡毛蒜皮”,由知法律、晓情理再到明辨是非。

二、有利相互了解和相互学习。从干警代表的发言中,我一方面感受到了全院干警努力勤奋的学习热情,一方面更多了解了检察一线办案工作情况,弥补了缺乏业务工作经历的不足,对解决写检察调研“不贴肉”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侦监处张宏图说的:检察职业是一个诠释的工作。检察官办案过程,是一个法律思维的过程,是对事实、证据和法律诠释的过程;反贪局资深检察官翁云卫老师说的:从事检察工作,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老同志带新同志,不同于工厂师傅带徒弟,师傅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青年干警一定要有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见解;控申处李宇红老师介绍的学习经验,都对我很有启发和帮助。

三、锻练了口头表达能力。学习座谈会上,我也结合研究室工作,讲述了参与制定新刑事诉讼法多项配套实施细则的过程,介绍了各相关处室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反复论证各办案环节上的重点、难点,高度关注权利保障、办案期限等关乎民生的执法细节,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构建等的情况和执法为民精神。这次发言虽然时间不长,我事先也做了认真的准备,但一开口,还是十分紧张,有些不知所云,几分钟后才把情绪、语速、内容调整到正常状态。这让我深切地感到,文字能力、审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只有不断实践才能得到锻炼提高。我很高兴自己参加了这次讨论,有了这次的锻练和实践,相信下一次的发言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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