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检处组织全处干部认真学习高检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针对目前市院即将出台本市民检办案细则的情况,民检处对当前贯彻执行《规则》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入理解新规则的变化和要求。要以学习《规则》为契机,结合执行修改后民诉法,积极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纵深发展,进一步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二是积极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要根据《规则》的要求,承担好本部门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的职能,特别是在办理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以及落实听证制度等方面,加强工作机制的研究制定,努力实现规范执法;三是继续强化能力建设。要结合开展“两岗”培训活动,提升承办检察官的履职能力,以适应《规则》新规定中有关承办人主持听证、履行调查核实权、出席再审法庭等新要求。民检处还就过渡期内如何制作法律文书、如何答复当事人等明确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