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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2起新类型信用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日前,我院审结2起新类型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骗取不特定被害人的信用卡信息,并通过网络代理机票业务,冒用他人信用卡完成支付套现。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李某现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7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等,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400”开头的声讯电话,以帮助提高信用卡额度为由,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王某、张某、霍某等22人所持信用卡的信息。遂后,吴某通过机票代理QQ群联系票代公司,以提供高额返利为诱饵,获取票代公司提供的真实乘机人订票信息,再利用网上支付方式冒用他人信用卡为实际乘机人订购机票。票代公司在收取实际乘机人票款后按照事先约定,将收到票款中的70%汇入该吴等人控制的他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支付宝账户。目前已查实吴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王某等22名信用卡持卡人卡内资金共计7.8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采用上述相同手法,自今年8月至案发,骗取赵某等4人所持信用卡的信息并冒用,已查实骗取被害人卡内资金共计6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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