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万某抢劫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万某2011年从财大毕业,因信用卡透支,无力归还,遂预谋抢劫银行。今年4月10日上午,万某经穿戴伪装后,携带作案工具至工商银行张江支行内,持刀挟持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威逼银行工作人员交出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万某劫得钱财后,在银行工作人员及见义勇为群众的围追堵截下,被迫把赃款扔进路过的一辆轿车内,并乘坐出租车逃离。当日,万某在其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本案案发后,备受媒体关注,此次庭审,中国新闻网、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栏目组等多家媒体到场,录制报道庭审实况。庭审前,公诉人精心准备,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制作了全面、细致的庭审预案。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万某是犯罪中止的辩护理由,结合被告人的供述、银行监控录像等证据,进一步阐述了本案系抢劫罪既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深入揭示了万某的犯罪行为对其本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积极弘扬见义勇为的正能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