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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处开展未成年犯释后观护工作

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日前,未检处根据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推荐,选定2名未成年犯假释人员,分别依托长宁、宝山区院的观护基地,开展为期2个月的释后观护工作。观护期间,未检处将继续加强与长宁、宝山区院未检部门和相关观护基地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握观护对象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适时开展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犯罪人真正适应社会正常生活,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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