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市院于今年2月27日下发《上海市检察机关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由我院监所处负责本市女性死刑罪犯的执行临场监督工作。日前,监所处首次依法对一名女性罪犯的死刑执行进行临场监督,我院顾海鸿副检察长赴现场指导监督工作。
监所处承担该项法律监督职责后,按照院党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提升自身执法能力素质,并在公诉处配合下积极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确保有关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的规定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落实。监所处在接市二中院对该名罪犯的死刑执行临场监督通知后,立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执行当日,监所处派员参加验明正身、家属会见等活动,全程临场监督死刑执行过程,并认真制作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