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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处首例法定代理人参与讯问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时间:2013年04月10日

  

    近日,未检处积极落实新刑诉法,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上诉案件中首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并参与讯问,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未检处在办理梁某某、田某某(均为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上诉案时,根据新刑诉法:“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及时与两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联系,确定法定代理人参与讯问后,又与相关看守所联系办理入所手续。提审时,承办人充分保障法定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针对上诉人田某某认为其在犯罪中作用小,一审判决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承办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其法定代理人在旁听完全部讯问后,主动要求田某某撤诉,田某某也表示自愿撤诉。该次讯问对未成年被告人起到了良好教育效果,也保障了新刑诉法在办案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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