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明年办案工作开局顺利,做到案件受理、登记、分流、审查及息诉等工作的有序衔接,日前,民检处与控申处、案管处召开工作交流会,共商工作对策,努力迈好修改后民诉法实施第一步。一是加强对民诉法修改后涉及检察监督重要条款的学习理解,正确把握有关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和手段;二是深入梳理分院受理民事申诉案件的范围,明确受理案件的条件、前置程序等;三是针对民诉法修改后办案模式、办案期限的重大调整、可能在工作衔接时遇到的困难,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申诉人重复访的接待答复、息诉维稳联动机制,形成化解矛盾合力;五是坚持定期召开业务工作协调会和案件风险评估、备案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商量对策,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