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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检处认真做好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准备工作

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修改后民诉法将于明年11日正式实施。民检处在年底工作头绪多、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抓好工作统筹,把贯彻落实修改后民诉法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深入学习修改后民诉法以及高检院、市院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民行监督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结合分院办案实际,认真落实《上海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调查核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新办案规定,确保正确适用法律,保障监督力度;三是进一步抓好与控申部门、案管部门、辖区院以及法院审监庭、执行庭、申诉庭等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沟通,确保案件受理、登记、分流以及案件审查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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