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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检处组织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

时间:2012年10月31日

  

民检处日前组织全处干警,集中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会上,干警全文学习了修改民诉法的决定的60条内容,对其中涉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条文进行了重点讨论,提出从五个方面抓好修改后民诉法的学习培训。一要高度重视民诉法修改对民事检察监督的重大意义。根据法律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拓展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监督职能;二要认真学习民诉法的修改内容。以认真自学为基础,密切联系执法办案实际,开展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讨论;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发挥处室办案骨干、青年干警的自身优势,深入思考民诉法修改后民事检察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开展理论调研和工作调研;四要做好工作机制的衔接。科学研判民诉法修改后的检察机关受案情况的变化趋势,及时优化办案模式,完善办案机制,尽快适应法律规定调整后的执法环境;五要落实组织领导。以处领导为处室学习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将学习民诉法修改决定列为四季度的重要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在明年顺利实施新法做好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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