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院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各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开展工作的能力。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卢承德副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加强分院机关党建工作作了开班动员。他要求党务干部,一是以“七·一”讲话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要自觉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检察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发挥检察文化在推动和保障检察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根本,牢记党务干部的使命和责任。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切实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以服务保障检察工作为目标,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党务干部要注重培养“四种基本能力”,即围绕检察中心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把握支部特点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在交流交心谈心中做思想工作的能力、在处理事务中提高沟通协调的能力。
培训期间,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并结合近年来我院机关党建实践成果,就如何提高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等方面开展讨论,达成共识。大家认为,此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是内容新、质量高、效果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紧紧围绕党组工作大局谋划机关党建工作,紧贴检察业务实际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新时期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务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