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公诉处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这是公诉处继2006年之后再次荣获这一殊荣。
我院公诉处是一个具有优良传统的先进集体。在创建活动中,公诉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成功办理了“力拓”案、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易买得超市黄金抢劫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积极创新举措,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是对公诉处的工作成绩和青年干警出色表现的充分肯定。面对荣誉,公诉处全体同志表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创先争优,努力为保障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