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 专项维修费 |
决算金额 | 363.11万元 |
评价分值 | 89.17 |
评价结论 | 良 |
主要绩效 | “2018年专项维修费”项目能够较好地适应部门整体战略规划,项目的实施流程较为规范、资金支出及时。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必要性较强;项目很好地适应了总体目标,实施流程规范、监管到位,相关人员满意度较高,长效管理机制建立。 |
存在问题 | 1. 市检察一分院未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款项。市检察一分院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50%,市检察一分院未及时完成支付首批款项。 2. 高低压设备完成不及时。由于采购的ABB型高低压设备供货周期较长,需由外省市供应商进行定制,且项目供电实施方案需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电力公司批复供电实施方案时间较晚,影响了该子项目完成的时效性。 |
整改建议 | 1. 建议市检察一分院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内,实施项目付款,同时收集相关的项目付款凭证,及时进行归档备查。 2. 建议市检察一分院在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需考虑到可能影响到项目完成时效性的因素,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因此影响项目完成的时效性。 |
整改情况 | 市检察一分院在2019年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截止2019年6月无未及时支付的款项;同时,市检察一分院在项目实施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提前制定了预防措施,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完成时效性收到影响。 |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检察辅助人员经费 |
决算金额 | 312.73万元 |
评价分值 | 92.4 |
评价结论 | 优 |
主要绩效 | 经考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2018年检察辅助人员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立项必要性较强;项目实施流程严谨、资金使用规范、支付及时、执行管理到位;项目监督机制完善,项目最终达到预期效果。但同时应对检察辅助人员进一步加强精神激励和人文关怀,并加强辅助人员职业认同,提高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 |
存在问题 | 检察辅助人员满意度不高。通过问卷调查发现,部分辅助人员对项目满意度不高,整体满意度为84.75%。主要体现在认为薪酬待遇较低,工作强度较大,且对职业发展前景存在迷茫。2018年初,在职辅助人员仅为27人,2018年10月以后为34人,远远少于市检察一分院检察官的人数,辅助人员工作强度较高,工作压力较大,不利于提高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整改建议 | 加强辅助人员精神激励和人文关怀,提高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检察一分院已制定并实施了检察辅助人员考核和评优工作,并将评选出的优秀员工进行公示和奖励。市检察一分院可进一步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精神激励举措,并加强对辅助人员职业规划教育,提升辅助人员对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 |
整改情况 | 市检察一分院拟开展辅助人员履职情况调研工作,对工作压力过大的辅助人员开展教育激励工作。并计划开展辅助人员技能评优活动,进一步激发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辅助人员的工作效率。计划开展辅助人员职业规划教育工作,帮助辅助人员合理规划个人职业发展,使辅助人员个人发展同单位业务发展形成有机整体,提高辅助人员的职业认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