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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8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0年03月19日

 

2018年检察工作总结

 

2018年,我院在市委、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海当好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主动对标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开展大调研为抓手,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保障,深化诉讼法律监督,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化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在出干部、出人才、出业绩、出经验上下功夫,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服从服务大局,全力确保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坚持把确保进博会平安顺利举办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办理重大案件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122人;提起公诉112件201人。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及时介入,指导办案,从严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有力震慑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强大的斗争声势和高压态势。二是认真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市监委的协作配合,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提出完善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意见,为后续审查起诉打好基础。移送起诉后认真做好案件审查、决定逮捕、押解入所、出庭公诉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办案质量过硬。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召开进博会维稳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进博会期间维稳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排摸信访中的不安定因素,同步加强风险评估、舆情监控、信访接待等措施落实,积极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2.积极履行职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上海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一是妥善办理重大经济金融犯罪案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依法办理了一批重大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同时积极为受害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二是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障力度。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充分发挥民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涉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保护了相关企业和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三是主动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加强管理,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结合大调研活动,深入走访中小民营企业,充分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切实“察企情”“解企忧”。

3.聚焦主责主业,诉讼监督取得新进展。坚持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质量,拓展监督领域,提升监督层次,保证了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一是侦查监督中,制定实施对辖区院审查逮捕案件个案指导工作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人,对3名潜逃多年的罪犯及时批捕起诉,依法追诉5名被告人重大漏罪,做到了不枉不纵。二是刑事审判监督中,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共审结上诉抗和审监抗42件,其中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支持抗诉18件,提出抗诉4件,提请市院抗诉7件。已收到法院裁判30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21件;审结各类上诉案件804件,经建议法院改变原裁判30件。加强与辖区院的联系沟通,加大对跨辖区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力度,促进统一规范司法。三是刑事执行监督中,加强日常驻所检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严防超期羁押的情况发生。积极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共审结民行申请监督案件694件,其中提出抗诉10件、提请市院抗诉25件。收到法院再审裁判17件,其中改变原判决17件,改变率为100%。制定民行案件检察听证、个案指导等办案制度,进一步提升民行办案质效。注重发现案件中可和解因素,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4.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大调研工作。按照市委、市院部署,结合分院实际,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了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成立院大调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分院实际,制定大调研工作方案、活动计划表,精心选取政法机关、基层院以及街道、企业等8类98个调研对象,有序推进各项大调研工作。院领导分工负责,带头开展调研,共开展走访、座谈调研192场次,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各业务部门围绕重大案件办理、加强个案指导等内容,开展专题性调研14次,主动问计问需,促进工作发展。二是认真梳理和解决问题。坚持边调研边解决问题,通过倾听民意,汲取各方智慧,收集梳理了涉及我院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199条意见建议。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寻找破解对策,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个案指导、检察听证、保密管理等9项工作制度,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带动了全院整体工作发展。三是加强过程管理。在大调研过程中,严格落实调研台账和“四张清单”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据可查、全程留痕。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大调研亮点和特色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5.深化司法改革,检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按照高检院和市院统一部署,结合分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做好司法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后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定级工作,开展对入额检察官的绩效考核,落实检察官权、责、利相统一。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长带头办案等制度,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立足办案实际,研究制定分院执行部署一体办案规程,进一步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合理配置办案权责。二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重大敏感案件开展庭前会议、四类人员出庭为抓手,加强与市一中院的沟通协作,共同促进庭审实质化。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等问题达成共识,进一步强化了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更新一分院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规范内容审查、发布流程等,共发布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3565份(条),增强检务透明度。制定实施刑事和民行案件检察听证工作规定,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做到当宽则宽、宽严相济,体现司法文明。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组织廉政监督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分、区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区院提供线索的分析研判,对1起水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决定立案审查,办理的首例销售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通过《检察日报》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后,及时启动起诉审查程序,决定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6.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参观进博会、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赴中国商飞公司参观见学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严格落实以“三会一课”、双周政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落实《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六个从严”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大从严治检的力度。深化“两个从严”专题教育,认真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禁令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问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干警深刻吸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对全院执行“两个规定”零记录情况开展检务督察,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确保队伍公正廉洁司法。四是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立足司法办案需求,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公正司法水平为核心,围绕提高审查逮捕案件释法说理、出庭公诉、法律文书制作等检察实务能力,通过庭审模拟实训、案件讲评、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方案,为青年干部成长提供组织制度保障。积极打造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品牌,开展“青橙派”系列主题活动,深化青年干部控申窗口锻炼、向检委会汇报业务工作、挂职锻炼等制度,进一步丰富锻炼内容,加快培养步伐,提升综合素能,为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六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找差距、补短板,在荣誉面前怎么做”大讨论活动,按照“三对照三查找”要求,深入查摆问题,梳理汇总出在文明执法、会风会纪等4个方面12条意见建议,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集中精力补短板、强弱项。举办检察职业形象塑造与文明礼仪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干警文明素养。组织青年干警走进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为孤残儿童献爱心,携手开展志愿行”活动,参加法治进校园巡讲、国际禁毒日宣传、帮困助学以及专项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释放正能量,为上海城市文明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在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团总支荣获市院机关“先进团组织”,1人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1人荣获“首届上海检察风云人物”,1人荣获第七届上海市“平安英雄”称号,1人荣获市级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称号,1人在“改革开放40年”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再次谱写了新时代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7.加强检务保障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围绕司法办案,强化业务综合部门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情况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做好进博会期间重大敏感案件信息报送,及时发布立案、起诉、判决等办案情况信息,确保重大案件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积极开展检察调研,围绕捕诉一体、抗诉工作等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公开发表63篇调研文章,5项调研成果在各类评比中获奖,较好地发挥了为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服务的作用。二是不断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刑事智能辅助系统建设试点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立足我院现有条件、办案业务流程等情况,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开展,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优化后勤和警务保障工作。行装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经费、设施装备和机关大楼等管理,稳步推进“两房”建设,提高办公服务质量。司法警察工作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机关安全和信访秩序,为司法办案和机关安全提供了良好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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