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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0年03月19日

2019年检察工作总结

 

2019年,我院在市委、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高检院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出干部、出人才、出业绩、出经验”为着力点,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动力,注重提升办案质效,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注重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注重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上海全面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主题教育为主线,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一是坚持把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贯穿始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党组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深里走、向心里走、向实里走。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头雁”和“旗帜”作用。二是坚持把开展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始终。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主题党日和先进事迹宣讲演说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深了对其时代背景、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理解,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把检视剖析问题贯穿始终。围绕内设机构改革背景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课题,党组成员走访调研市人大、市监委等单位,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律师代表座谈会等,深入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实。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进行检视剖析,体现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四是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针对检视出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顺利举办第二届进博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分院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批准逮捕232人;提起公诉104件217人。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办理了一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案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了一批重特大案件。二是妥善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妥善办理了一批重大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同时全力做好追赃挽损等工作,有力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对2名民营企业家依法予以相对不起诉并公开宣告,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办理的全国首例内幕交易港股案,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我院指控意见,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经验。结合办理的全国首例特大电子票据诈骗案,依法向3家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防范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三是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与市监委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受理移送起诉9人,决定逮捕8人,提起公诉8人。积极探索、认真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自行侦查权,发挥分院层面侦办作用。四是依法有效化解涉检矛盾。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12%。围绕建国70周年、进博会举办等关键节点,针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集访井喷式增长态势,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调整处置突发事件联络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摸力度,做到一案一责任人、一案一工作预案、一案一稳控化解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全面、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一是侦查监督工作中,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不批捕27人、不起诉13人,对十余年前发生的2人抢劫致人死亡案,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做到了不枉不纵。二是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加强检法沟通、配合和制约,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审结上诉抗和审监抗33件,其中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支持抗诉15件、提出抗诉9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已收到法院裁判30件,改判或改变原裁判20件;审结各类上诉案件978件,经建议法院改变原裁判44件。三是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特赦令,顺利完成特赦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日常驻所检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四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744件,审结721件,其中提出抗诉9件、提请市院抗诉26件。收到法院再审裁判17件,其中改变原判决15件,改变率为88.2%。不断优化监督方式,构建多元监督。对一起工商处罚决定申请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五是公益诉讼工作中精心准备首例销售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通过多媒体示证、专家辅助人出庭等手段,当庭揭示了社会公共利益因被告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事实,被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说明销售减肥产品情形,提示消费者停止服用,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办理的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磋商案,获《检察日报》《上海法治报》等多家媒体详细报道。积极稳妥进行“等”外探索,在证券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努力开创具有分院特色的公益诉讼之路。

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动力,改革任务有序推进落实

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结合分院实际,有序推进深化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一是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根据高检院、市院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现设业务部门8个、综合部门4个,较改革前精简14.3%。突出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对业务部门职能配置及办案衔接等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后办案职能的再配置再优化。探索建立与捕诉一体相匹配的刑检办案机制,优化整合批捕起诉力量,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二是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试点。立足分院特点和实际,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适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人权保障。三是大力推进全国证券期货办案基地建设。按照高检院、市院要求,加快推进全国证券期货办案基地建设,召开发挥办案基地职能、防范金融风险暨2014-2018年度上海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情况,更好地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四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3次,通过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兼任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庭审直播公诉典型案件等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五、以“四化”建设为保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过硬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及时了解队伍状况和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结合分院实际,认真做好公务员职级职务套转套改、晋升和检察官遴选工作,规范完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深化“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自觉接受市院对分院的日常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抓好廉政监督员、兼职纪检督察员队伍建设,确保了队伍公正廉洁司法。三是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开展捕诉一体、公益诉讼等专题培训,通过团队案例辩论赛、民行检察监督优秀案例评选、法律文书制作竞赛、案例答辩、模拟法庭等等各具特色的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制定青年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精心打造青年业务骨干向检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品牌,通过与外省市对口交流、基层院和控申接待窗口挂职锻炼、选派援疆干部等途径,积极搭建青年干部培养高层次平台,为青年干部尽快成长成才营造了良好环境。五是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坚持以全国文明单位双连冠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力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法守正、惟精惟一”院训融入司法办案、为民服务之中。2019年,我院连续第12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10个先进集体、51名先进个人获得市委、市院表彰,营造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六、以基础保障为支撑,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积极做好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后勤管理、司法警务、技术保障等工作,确保机关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司法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一是深化检察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全年在各类期刊杂志公开发表调研文章53篇,《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研究》等12项调研成果在上级组织的优秀调研评比中获奖。认真做好大调研日常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完成各课题调研,并组织召开成果交流会,所有调研报告均获市委巡回指导组肯定,顺利结题。加强案例工作专题研究,组织对我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沪港通”案件等典型案件开展案例研究,积极扩大成果转化影响。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宣传、档案、保密等工作。围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等重点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40余篇,编发各类信息刊物277期,同比增长39.8%,发挥好智囊智库、以文辅政作用。强化“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稿件900余篇,及时发布办理大要案、重点工作等信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影响力。认真开展诉讼档案专项清理工作,2014至2018年归档率达99.9%,圆满完成高检院、市院提出的工作目标。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格涉密计算机等设备管理要求,加强对检察工作人员出境涉密管理、保密审查、社交媒体使用规范教育等。三是加强各项检务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两房”工程建设,规范经费、车辆、资产、楼宇管理和餐饮服务,不断提高后勤保障的效能。积极推进“206”系统应用和工作网建设,做好网络系统、会议系统、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服务保障。强化警务保障,配合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保证机关办公秩序和办案检察官的人身安全,确保机关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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